中國時報記者蔡雯如/新北報導
「林口力行段第四種產業專用區」位在林口區信義路、文化二路二段路口,為新北影視城計畫之一,市府與民視終止租約後發展卡關。審計報告指出,市府未檢視業者投資執行計畫書,因此未採取有效因應措施,導致計畫落後,並送交監察院調查。對此,經發局表示,市府全程掌握開發,計畫招攬科技產業進駐,預計2023年力拚標售。
新北影視城計畫分為林口國際媒體園區、林口力行段、林口工一部分用地3塊基地,其中林口力行段第四種產業專用區占地約4054坪,2013年招租由民視得標,原先簽訂20年租約,民視也計畫設置影視研發大樓,不過受疫情、自媒體崛起等影響,民視提出終止契約,雖然建物興建進度已達6成,卻只能全數拆除,由市府整地標售。
審計處指出,市府辦理新北影視城開發招商案,沒有檢查業者的投資執行計畫書,因此無法及時察覺業者建設進度落後,並採取有效因應措施。
另外,市府也沒有審慎評估民視終止林口力行段租約後的財務可行性,便同意辦理契約變更,導致開發量體大幅縮減,不僅違反公開招商的公平合理原則,原先預計建構的影視旗艦區目標及效益也無法達成,因此已在去年函請市長查明,並報告監察院。
經發局表示,因受疫情、產業型態改變等影響,新聞影視產業有較大變動,民視承租過程中都有依照規定繳交租金,終止合約後,也沒收履約保證金,已盡最大管理能力協助業者履約。
經發局說,林口區力行段去年曾延標一次,底價近22億元,因標售期間遭逢本土疫情再起,攪亂業者投資布局,加上近年營造成本及缺工等因素,建物興建費用驟升,廠商投資較趨於保守,因此未能脫標,市府去年底和今年初皆召開招商說明會,將依市場回饋意見、地價評估,重新思考產業進駐需求。